巴基斯坦主要税收政策

巴基斯坦主要税收政策 (1)企业税率:国有企业35%(含附加费);其他企业45%(含附加费);金融企业50%(含附加费)。 (2)代扣所得税:对合同金额在3千万卢比以下的,适用5-7%的税率;在3千万卢比以上的,适用6-8%的税率;对支付货款金额征收1-5%。 (3)销售税:销售税税率是15%,190种工业用品是按20%的税率征税。 (4)消费税:16种本地产品和14种进口产品应按不同税率缴纳中央消费税;对电话、电传、国内航空和铁路旅行、国内航空货运等服务业按5-20%的税率缴纳中央消费税。 (5)外国公司利润汇出税:外国公司以股息和红利的方式将利润汇回国内的,应按照与不同国家签定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规定的税率来进行。按照中国与巴基斯坦签定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10条,红利汇回的税率不应超过红利额的10%。 (6)税收和关税优惠政策:每财年均会更新,条文繁多。 内容来源:驻卡拉奇经商处

在巴基斯坦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

不同于一般的税收协定,中国和巴基斯坦的税收协定中有专门的技术服务费条款。按照这一条款的规定,“技术服务费”指一国税收居民在另一国提供管理、技术或咨询服务(包括该居民通过其他人员提供的技术服务)而收取的任何报酬(不含独立个人劳务及建筑工地,建筑、装配或安装工程,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)。

巴基斯坦特别纳税调整政策

巴基斯坦在所得税和销售税中均有一般反避税规则,且在《所得税条例》第85 条和《销售税法案》中对“关联方”的含义做出了相同规定。

巴基斯坦税收征收和管理制度

巴基斯坦联邦税收主管部门为巴联邦税收委员会(Federal Board ofRevenue,简称FBR),是财政部的下属机构,负责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,以及联邦税种的征收和管理,FBR 中委员人数不少于7 名,由联邦政府任命。

巴基斯坦税收制度简介

在巴基斯坦,联邦政府被授权对个人除农业收入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征税。有据可查的现代所得税收可追溯至1860 年。当时,英国为结束因1857年独立战争引发的预算赤字,于1860 年首次正式施行《1860 年所得税法》。

巴基斯坦投资概况及注意事项

巴基斯坦于1947 年8 月14 日印度和巴基斯坦分治后独立和建国,全称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,面积79.6 万平方公里,位于南亚次大陆西北部,南濒阿拉伯海,东、北、西三面分别与印度、中国、阿富汗和伊朗为邻,海岸线长1064 公里。